国家能源局:520亿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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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能源局批复《甘肃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提出,国家能源局确定在甘肃河西走廊酒泉、嘉峪关两市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并与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建成投用。

  根据《建设方案》,这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为520亿元,同时将有效带动装备制造业及有关配套产业新增产值约500亿元。

  “甘肃是风、光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解决这一地区的‘弃风、弃光’等新能源并网和消纳问题,建立远距离外输电通道只是政策选择方案之一。”全球风能理事会中国项目主任乔黎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乔黎明分析,“我们还可以选择增加甘肃电网与周边电网的互联和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预测和调度、积极发展储能技术等增加电网灵活性的方案。”

  风电、光伏发电具体建设方案明晰

  《建设方案》酝酿已久。

  2014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召开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协调会议,研究确定了酒泉-湖南外送风电700万千瓦、光伏发电280万千瓦的规模。

  2014年4月1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甘肃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科学推进河西走廊能源基地建设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对于探索新能源消纳利用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输送容量为800万千瓦。电源项目构成按火电600万千瓦(其中新建600万千瓦,网上汇集200万千瓦)、风电700万千瓦、光伏发电280万千瓦初步安排,年输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到40%以上。风电、光伏发电具体建设方案在充分考虑已建与在建项目消纳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

  为此,《建设方案》明确了和光伏发电的具体建设方案,即新建风电项目500万千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150万千瓦,网上组织已建、在建风电项目200万千瓦和光伏电项目13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关于甘肃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复函》进一步透露了新建新能源项目的构成:新建风电项目5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瓜州县(320万千瓦)、肃北县(100万千瓦)和玉门市(80万千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15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敦煌市(65万千瓦)、肃州区(40万千瓦)、金塔县(30万千瓦)和嘉峪关市(15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要求,甘肃省能源局要进一步督促各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做好资源评估和分析工作,完善项目选址和技术方案,高度重视配电网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部署,按照优先解决已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需求的原则,结合受端电网的消纳能力和市场需求,按年度合理控制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时序,确保电源建设与酒泉-湖南输电通道及配电网协调发展,切实保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现象。

  年输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0%以上

  解决“弃风、弃光”现象,也是《建设方案》的根本出发点。

  201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显示,根据对甘肃省各发电企业弃风统计数据的汇总,甘肃省2013年弃风率20.65%,弃光率约为13.78%。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酒泉风电基地外送通道制约电量送出。截至2013年底,甘肃河西 电网总装机容量1589万千瓦,当地用电负荷约380万千瓦左右,输电能力450-520万千瓦。

  甘肃省能源局局长孟开公开表示,经甘肃省、湖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努力,甘肃省第一条跨大区、大容量、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于今年5月核准开工建设。

  该工程额定输电能力800万千瓦,总投资261.86亿元,建成投运后可为我国中东部地区每年稳定输送120亿千瓦时的新能源电量。

  针对这一工程,国家能源要求国家电网积极推进风光火打捆试点,深入研究风电、光伏发电基地运行调度和并网发电技术方案,确保项目建成后通道年输送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40%以上。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当前新能源发展面临的不仅是如何并网和消纳问题,还包括在经济下行背景下电源过剩导致的需求不足问题,后者将成为短期内非常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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